在201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
,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
,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
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
、国庆佳节
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
,部署各地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
。
一
、强化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
。
针对中秋节期间月饼生产销售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
,总局部署各地组织实施月饼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
。一是督促月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
,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
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及月饼出厂检验记录制度
。加强突击检查和抽查
,坚决防范和打击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的违法行为
。二是加强对加工销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
,严禁委托无证照企业生产加工月饼
。各地加大监督管理力度
,切实要求月饼经营者严格把控月饼进货关
,依法查验核实月饼生产者
、供货者的证照及月饼质量检测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
,检查月饼包装
、标识
、生产日期
、保质期
,并按照标签标注条件储存月饼
。三是强化对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
,认真开展月饼抽样检验工作
。对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等问题月饼
,要求经营者第一时间下架退市
,对不主动退市的
,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
,坚决防止问题月饼再次流入市场
。
二
、强化双节期间重点食品监督检查
。
双节期间
,在食品监督检查过程中
,要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
、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
;突出肉制品
、乳制品
、儿童食品
、酒类
、饮料
、糕点
、食用油
、冷冻食品
、民俗特产食品
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;突出农村
、城乡结合部
、城市社区
、旅游景区
、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
;突出商场
、超市、批发市场
、集贸市场
、食品店、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
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
,重点整治销售问题食品的经营者
,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
,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
。同时
,各地要在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“四非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
,针对节日保健食品消费特点
,以减肥
、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
,加强对批发市场
、药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
,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
。
三
、强化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
。
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众多、食品消费量大等特点
,各地要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
、连锁餐饮服务单位
、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
,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
、旅游景区及周边
、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
,以原料采购
、凉菜制作、生食海产品加工
、餐饮具清洗消毒
、食品配送
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
、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
,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
,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
、野菜
、野果等
,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
。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
,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
,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
;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
,坚决依法从严惩处
;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
,坚决移送公安机关
。
四
、强化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
。
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管
、治理整顿排查出的问题及本地区实际情况
,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
、场所和薄弱环节
,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
,特别是加大对农村
、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
,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
,依法采取有效措施
,及时处置
。本着依法
、及时
、从严
、从重的原则
,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
,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
、超过保质期
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
,查处一批违法案件
,曝光典型案例
,震慑违法分子
。同时
,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
,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食品
,适时做好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
,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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